2007年11月19日星期一

未命名 10

晚上,我和Rachel都没有走出酒店。两个人叫Room Service。
“这个东西你也看了哦?”Rachel指着不远的那份资料。
我没抬头。“看了。与其我们在这里和他们谈,不如我们请他们飞过去找Lee谈。”
“那我明天开会控制在一小时。接着我们去东京铁塔好不好?”Rachel。
“哦?不过我明天会在原宿、东京区。这个给你。”我递给Rachel一支备用手机。“好了打给我。我会跟你说在那里碰面的。”
“你就是这样,什么都设想好了。就是不明白为什么没人爱你?”Rachel把手机放进随身包。
“我是不定性的。真的要定下来…就好像定海神针般的人出现为止吧。”
“定海神针勒!那你要找大只女啊?”Rachel边笑边喝着酒。
“不一定啦。”我说完就站起身,随手拿着Black stone点了一根。
我知道,好女生很多。
但是,就是没有那种Feel。那种会让我动心的Feel。
毕竟我这种单身黄金汉是很多拜金少女喜爱的对象,偶尔很多朋友的朋友(女性)都对我感到兴趣。但是,就是这样的情况,我才讨厌谈恋爱。
所以有一段时间,很委屈Richard当我的“0号”,搞到他有段时间也真的想去找个好男人了~
不过到最后我们都看开了,既然拜金少女都喜欢我们,那就吃干抹净了才一棍敲醒他们。所以一段时间内,我们两个人几乎每夜都在Gumble Rumble中厮混。到最后玩到够了,才偶尔去一下。

隔天,Rachel去开会,我一个人游走在原宿和东京市区。
日本的贩卖机真的很多,多到我觉得“连这个都可以放在贩卖机卖?”
走在路上,我就看到最基本的热咖啡、热可可(就好像Milo这种)饮料贩卖机、我还看到号称“真正现泡咖啡”的贩卖机,结果还真的是现泡!
肚子饿了,喝完咖啡想找吃的,结果就在附近我看到卖日式饭团的贩卖机(而且旁边就是微波炉!)、隔壁是拉面、味增汤、各种热食…的贩卖机!
总之,就是不会饿死你就对了。只要你身上有铜板(有些收纸币的~),放进去,按下按钮,就可以吃到热腾腾的食物,这就是日本。
我坐在街边吃着饭团,看着街上的日本妹妹,真是赏心悦目啊~是土地培养的好吗?女生都是可爱可爱的~看得我都觉得开心嗯~~电话响了,我接了电话后,截计程车去东京铁塔。

2007年11月13日星期二

未命名 9

坐在成田机场,我看着挂钟发愣。从其中一个袋子中拿出Orb Lighter戴在脖子上。

去机场的便利店中买了一包Black Stone cherry,学着漫画NANA中阿泰的姿势点烟,吸了一口。
那味道…真怪啊。是雪茄吧。
哪有雪茄还加樱桃味的(是樱桃味吧?)因为点烟的关系,我坐的靠近烟灰缸,随手把烟灰弹掉。
时间到了吗?我听不懂日文,于是熄了烟走到等候的地方。我一个人提着袋子,看着出来的人龙。随着人群的减少,我终于看见她了。

“哟,你去采购了什么啊?”Rachel看着我手上的袋子,诧异的看着我。但是她的目光立刻转移到我的胸口…“Orb Lighter!你哪里买到的!!”
“刚刚去的时候正好剩下最后一个,我拉卡买了。不过你要不要镶钻版的Armour?那边还有哦。”
“好!我要!不过先去你的酒店好不好?行李很多呢。”

去到酒店,让Bellboy把行李带去我的房间后,我们两个人在电梯中都不说话。去到房间,她直接倒在我的床上。“哇,好累哦。”
“你没在飞机上睡觉?”我纳闷的问她。她摆了摆手。“还不都在看那些该死的报告。”
很久,我们安静下来。她突然坐了起来,看着坐在沙发上把玩orb Lighter的我。“喂,我和我男人分了。”
“分了?第几个了?”我没抬头的问。
“第4个。那些男人都是爱身材爱样貌的。这个更惨,简直就像我在养小白脸。”Rachel说完又倒了下去。突然她好像想起了什么,又坐了起来。
”Max,如果你追我的话应该很搭吧?我们。”
我的表情只差没有喝水,不然肯定喷出来。谁不知道Richard和我都是有对Rachel有猫猫之意,只是碍于兄弟情大过天这个理由所以没人敢动…
Richard,如果我吃掉Rachel的话,他肯定拿刀子和我拚命= =
所以,我抬起头,拿起桌上的Black stone。“我高攀不上。谢谢。”
Rachel没有回答,只是表情平淡。但是我知道她很落寞。就是说不上的落寞。
“好啦,要先睡觉还是现在去vivienne?反正开到晚上九点。”我迅速转开话题。
“现在去好不好?”Rachel把玩着我挂在脖子上的Orb Lighter。
“好~你也帮帮忙放手,我的脖子迟早给你勒断啦!”

搭的士去了银座的Vivienne Westwood,如她所愿买了那枚镶钻的Armour。
但是我的脑袋是刚刚临走前那个熟练的女生。于是我和经理打了个招呼。“刚刚在我后头进来的那个女生是来找什么的?”
“哦,就找你身上的这个。”经理指了指我脖子上的Orb Lighter。这时候Rachel看了看我,满脸疑惑。“对了,我要这个。”我指了指橱窗内的一瓶香水。那是Let it rock的香水。
我看着Rachel,指了指那支香水。“买给你,当你的分手大礼物。”
“感谢啦。”
一走出旗舰店,天空已经黑了。没想到来到的第二天竟然就只在旗舰店待…还没走到其他地方呢。看来明天得花一天时间跑遍原宿、秋叶原、东京铁塔和东京区了= =

2007年11月11日星期日

未命名8

把两只熊丢在沙发上,我倒在床上就睡。一直到隔天早上九点才起身。

略为洗脸后,背起自己的相机出外去。不过在去机场前,我先去了趟Vivienne Westwood的旗舰店。

说到Vivienne,对我们三个来说都是很喜欢,甚至可以说热爱来形容。
带头的是我,因为我很迷矢泽爱的NANA,而且里头对服装的设计也是我取材的地方。而Rachel就是跑来我的Office顺手翻了后就疯狂迷上了。我还记得她边看第八本边嚷嚷拓实很酷= =
然后对那只Armour Ring就抱持极大的兴趣,死缠烂打的要我去把它挖出来当生日礼物。可怜我一个年轻有为的青年每天往各大饰品店跑,就是找不到一枚翻版的Armour Ring。
而这枚Armour Ring在我多方打听后终于发现…绝版了。不过倒是出了个镶钻的,就不知道俺家Rachel会不会要?

我 自己手上的这枚Armour是Ebay标的,花了我不少美金的说= =Rachel每次都要从我手上拔下来都不得逞。不过我自己是还欠着Richard一份礼物,除了他要的Rocking Horse外,Knuckle Ring就是我给他的第二目标了。不过对我来说,还有最重要的 Orb lighter,不管是什么颜色都好,我都买了算了。
这就是为什么我努力赚钱存钱的理由啊~^^

十点半,我到了银座的旗舰店。果然还有Knuckle和Rocking Horse,但是我却看到了另一样我要的…Orb Lighter!!
兴奋过度的我,立刻指着橱窗中的Orb Lighter比手划脚加英文。(我对日本人英文的程度感到有点绝望,我说我要这个说了最少三遍,他们还在迷惘…)结果里头跑出他们的经理。
“有什么能够帮忙的吗?”他很客气的问我。我当然也不客气了。“我要这个。”
“客人,这个是非卖品耶。”
“能不能通融啊,这东西我找很久了呢。”我装出一脸苦样子博同情。
“是还有啦…如果您不介意黑色的话。漫画这么一搞,大家都在找呢。”经理笑了笑,拿出了崭新的Orb Lighter。
“你怎么知道?”
“这几个月大家都纷纷来到这里参观,买的人不多。像戒指、服装和Orb Lighter都有人找。不过这Orb Lighter很多人都要买金色那版的。”
“因为真一是用金色的啊。不过金色已经绝版了吧?”
“可以这么说。也还好客人您来的早,这是最后的第二颗了。橱窗的那颗是非卖品。白色、金色、银色都已经没有了哦。要找也得上拍卖网站找看看。还有什么您需要的吗?”
“我要Knuckle,银色的,Rocking Horse Golf 7号蓝色、8号黑色各一双。”
虽然他们英文不行,但是效率还蛮高的。不一会三个大纸袋放在我面前,我掏出信用卡付账后就拎着袋子离开了。而在我推开门的时候,迎面而来的女生走进去后,用着熟练的日文询问了一下。我拦了计程车往成田机场去。
等Rachel来的时候,就带她回来这里,看他要不要买镶钻的Armour了。抚摸着这颗Orb lighter,我想我来东京的半个目标达到了,接下来的时间就花在游玩吧。当然,要找Rachel作伴。

2007年11月7日星期三

未命名(7)

倒在酒店房间的床上,刚刚根本没睡到嘛。
才把手机打开,就看到两封Msg来了。
一封是Rachel的:“到酒店打电话回来吧。”
另一封是妈的:“儿子,出外小心。还有,回国后先回家,老爸要找你。”

看完Msg后就觉得奇怪,我妈很少用Msg的(我教了三个月后放弃了。)所以应该是姐姐打的Msg。我回了妈妈Msg后,就打了个电话回去给Rachel。
“到了哦。”
“对啊。不过看到Lee的东西就很想死了。”
“我明天会到东京。”Rachel的话让我吓了一跳。“你怎么来了?”
“Lee知道你肯定不会去搞定那间公司,所以就让我接手咯。明天下午1点半到成田。去接我吗?”
“好~”我故意嗲了一下,结果听到Rachel旁边传来Richard的呐喊声:“死人啦…那么肉麻啊啊啊!!”在我来不及反应的时候,电话听筒传来Richard的声音:“Max,你给我记住!你们两个双宿双栖,留我一个在这里受苦!!”
我不懂要笑还是要哭,直接喊回去:“你敢的话就过来啊,然后在来的时候先给Lee辞呈!”之后就把手机放到距离我耳朵旁边15Cm的地方…直到Rachel拿过电话的时候才拉回来。
“好啦,就这样,不要忘记啊。”
“okok。”

挂掉电话后,我随意换了套衣服就跑去新宿游荡~顺便去学习如何玩小弹珠。
每次来东京看着那些合作伙伴有些跑去粕青哥(pachinko)的时候,我就觉得这小珠子的魅力何在…但是在我赢了第一篮后,我就开始疯狂了……“给我多一个7!多一个!yes!上帝我爱你!!”
看着珠子像瀑布般涌出机器,简直就给我一句话…爽爆了!不过要换钱的话只能换少量的,所以大多数我都换成了两只大玩具熊。剩下的换出来大概五万块钱。

第一次玩就有那么大的成绩,真是让我爽呆了。这两只熊就给Rachel当礼物好了~

回到饭店,我吃着用打小钢珠的钱换来的小羊排,简直就要飞上天~~东京,我真的要沉陷在这里了啦!!

2007年11月5日星期一

刺秦

南宋,高宗绍兴十一年,除夕。

岳飞与部将张宪,儿子岳云被杀。岳飞被弓弦绞死,张宪与岳云腰斩于市门。

与此同时,同僚韩世忠也被架空兵权,为岳飞一事,自请辞职。

此刻的南宋,无疑已经埋下一颗导致国家灭亡的种子。

*~ *~ *~

刺秦

(上)

高宗绍兴十六年,元宵。距离岳飞被奸臣所害已有五年。在偏安的局势下,南宋朝廷夜夜笙歌,继续醉生梦死。每年进贡着大批大批的金银布匹,换取虚假的和平。此刻,正好是春节末的元宵,临安大街上挂满了花灯,整个临安城满溢着欢乐的气氛。

虽然朝廷说是和金国为友好邦国,但平民们都心知肚明,这只不过是一个幌子,金国只不过是暂时停下攻城的脚步。天知道金国什么时候又会故态复萌打过来?不过趁着还没亡国的时候过节,总好过亡国了连节都没得过。

夜色已经深了,但是人群还是没有减少。大家都沉浸在节日的喜庆中,暂时也把金国的要挟放在了一旁。在熙攘的人群中有着两个满面风霜的男人,身上挟带着不怒而威的气势,让几个想在灯节上搞搞怪的混混都识相的躲到一旁。

“凌勇,你准备怎么办?”其中一个蓄留虬髯胡的男人冒出这么一句。

“等机会。我要杀了那个害死岳元帅的混帐东西。”另一个男人口中恨恨的回了一句。话音刚落,两个人立刻转入了在大街上的其中一间客栈,原本要喝酒的心情也暂缓下来,毕竟才拎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头赶到这里,就算铁打的也是会累。凌勇看着自己包裹中的东西,脑袋中满满的都是以前的记忆。毕竟自己离开那个家后也有很久没回去了,那个家应该坍了吧。

现在的凌勇,脑袋中的记忆,只有复仇,还有隐隐约约的思乡情结。

*~ *~ *~

隔天一早,凌勇和虬髯胡两个人混进人群中,他们其实并不打算直接杀进去秦桧的府上。毕竟人家府上那些卫队不是吃素的。但是内应倒是收买的了。这时,凌勇才塞了一小袋银子给秦府的一个家奴。“知道了。那家伙老归老,倒是个好色的家伙。每个月的初八、十五、二十二,他都会去狮子楼喝酒,顺便找几个歌女陪他玩玩。”

“老不死就算了,倒爱摧残年轻女孩。”虬髯胡搔搔自己的胡子,苦笑着。

“就是因为家里的没办法兼顾,不就找年轻的?这要叫什么…采阴补阳?”凌勇才说完,虬髯胡立刻拍了拍他的肩膀。“大街说这个太猛了,回房间说比较实在。”凌勇笑了一下,立刻和虬髯胡回到客栈去。早上肚子空空就去探消息,现在快饿昏头了。

回到客栈随意的叫了盘生牛肉,和着面条大嚼起来,精神从面条流入胃部就开始疏缓下来。把凌勇刚刚的念头给稍微浇熄了。原本凌勇在靠近秦府的时候就打算直接翻墙进去直接把目标给刺了。虬髯胡拉着他才打消念头。

“怎么,仇恨真的让你想见血?”虬髯胡边问边要了多一碗面。

“如果可以杀了那个家伙,我不介意拿命去换。”凌勇看着面前的生牛肉,手上一用力顿时把筷子扭成两段。这时候他才发觉自己满溢的杀气,顿时收敛了不少。“你知道我为什么那么恨他吗?”

“没听你说过。你要说我不介意听。”虬髯胡打了手势,要了多一盘牛肉。

“有人告诉我,她被那个奸贼杀了。我的手沾染上这么多人的血,多他一个也没有差别。”

“我知道。你从进岳家军就是这样。每次都是最后一个离开,然后全身鲜血还可以豪迈的大笑。到现在你还是改不了嗜血的性格。”虬髯胡放下筷子。“所以岳老爷子一早才叫我看住你,不让你这个嗜血的家伙乱来。”

“屁。就算老子死了你也活不了多久。再怎么说你也不是和我一样。就算岳老爷有灵也管不了我。”

“至少我还懂得克制。哪像你这个嗜血鬼巴不得连人带骨头都吞了!”虬髯胡不忿的回了一句,正当两个人只差没把刀子摆上桌面时,正好外头有个拉琴的老头走过。两个人对望了一下,立刻朝外吼了一声。

“老人家!您拉琴的是不?借我您的琴一用。放心,不会把您吃饭的东西给砸了。”虬髯胡说道。而那老头也直接把琴给递了过来。“来吧,死小子。你唱错一个调子老子就当街把你踢出大门口叫你睡街边。”

“你自己才小心。弹错一个调子你也好不到哪去。我也会一脚把你踹出去。”凌勇抽出脚上的匕首,用手指轻轻弹了一下,口中轻轻的吟唱起来。

发冲冠,凭阑处、潇潇雨歇。
抬望眼、仰天长啸,壮怀激烈。
三十功名尘与土,八千里路云和月。
莫等闲白了少年头,空悲切。

靖康耻,犹未雪;臣子憾,何时灭。
驾长车,踏破贺兰山缺。
壮志饥餐胡虏肉,笑谈渴饮匈奴血。
待从头、收拾旧河山,朝天阙。

“刚刚好。唱得不错。”老头坐在栏杆上,竖起手指摆了摆。其他人听完后都愣了一下,接着才大声喝彩起来,有些还奉上碎银要他们再来一首。但都被虬髯胡拒绝了。

“谢谢了。”凌勇回了礼,虬髯胡把琴还给了老头。“你的杀气很重呢。去过战场?”突然,老头看了看凌勇,再看了看虬髯胡。虬髯胡的右手已经按在腰间,而凌勇则迅速抓起匕首。“冷静冷静,孩子。我也是从上面退下来的。或多或少都能感觉得到。”

听到这里,凌勇和虬髯胡才安下心来,立刻也给老头叫来吃的。“想刺秦桧?”

凌勇和虬髯胡看着老人,点了点头。“我想你们该收手了吧。秦桧那厮最近不知道怎么的,把自己的亲卫队加大了一个小队。杀他可是有难度的。好自为之吧。”

“你怎么会知道?”

“你们打听的那个家伙是我儿子,做老子的怎么可能不知道?”老头说完就走出客栈,凌勇和虬髯胡互看了一下。

“干吧?”过了很久虬髯胡才开了口。

“嗯。找个晚上去狮子楼。”凌勇回答。“还好那个贪官家里什么没有,钱最多。至少可以让我们打埋伏到秦贼去找乐子的时候。”

“那,就等吧。”

*~ *~ *~

两天后的晚上,凌勇和虬髯胡两个人去了趟狮子楼。两个人躲在隔间里头喝酒顺便打听消息。也知道秦桧每次来到狮子楼就会指定其中一个歌女来陪客,原本掌柜的根本不想说歌女住的地方,但在十根银条的闪烁光芒下也立刻松了口风,立刻把那个女人请来。

凌勇的心脏,在那个女人推开门的时候就略略停顿了。她,很像自己的妻子。“你是掌柜说的那个叫什么小豫来着?”虬髯胡看了看问道。女人点了点头当作回应。凌勇一直到虬髯胡一拳擂在他背上才回神。急忙开口问了一些问题。

“对了,这个月二十二秦桧他不会来噢。”小豫离开的时候像是想起什么,回头对他们说。

“为什么?”凌勇不解的问。

“听说他妻子这个月二十二生日。他说不会过来。下个月初八他就会来了。有空的话,来捧捧场。”小豫说完就走了,凌勇和虬髯胡两个人相望一眼,也付费离开。

回到客栈后,虬髯胡和凌勇都不说话。这下可好,原本还以为可以三天解决的事情,得拖到下个月。对凌勇和虬髯胡来说,却是个大问题。之前那十根银条可是压箱家底,两个人的身上只剩下一些碎银。虽然不大花费倒还可以撑到下个月初八,但是打探消息也得需要钱。

“没办法了。我去吧。”凌勇站了起来,打开窗户就往外头一跃。消失在虬髯胡的面前。两个时辰后,他就已经回来,手上拎着一个颇重的包裹。“不愧是京城,有钱人家随便拿一些就够了。”

“总觉得你拿这么多,不单单只是为了要打探消息罢了。”虬髯胡看着面前的金银,对凌勇有着一丝的怀疑。

“我…想回去。”凌勇的声量很小。“卸甲归田?顺便找个女人当新的妻子,平淡庸碌的过完一生?”虬髯胡呵呵笑了一声。“这不像你啊。这应该是我这个有家有儿女的人才会有的奢望。说到这个,我好久没回去了,这事完了你也去一趟吧。”

“嗯。”凌勇倒在床上,疲惫的感觉立刻侵袭他的身体。隔天一早,京城上下一片闹哄哄的。大批大批的侍卫们奔跑在大街上,并且全城都发了通缉令抓拿昨夜夜闯四户盗走大批财宝的盗贼。

此刻的凌勇和虬髯胡正在吃着早饭。听着旁边的平民百姓七嘴八舌交头接耳的谈论昨晚的事情,听得凌勇都怀疑自己有没有那么神勇?自己也只不过偷偷摸摸去扒了两三样,哪有直接一脚踹开人家大门进去大喊“把钱交出来”这种屁话?这应该才喊完就给人乱枪捅死还差不多。

“流言真是让人畏惧。”虬髯胡喝掉面前的茶。

“尤其是在无知的人群中流传,那会更恐怖。”凌勇心不在焉的吃着面。虬髯胡站起身来。“我去街上转转,透透气。”

“慢走啊。别走到一半就掉进坑里头。”凌勇才说完,虬髯胡就给门槛绊倒了。在虬髯胡的骂骂咧咧声中凌勇也走回房间。此刻他已经打算好接下来几天得做什么了。

(下)

接下来的几天,凌勇每个晚上都躲到狮子楼去。往往都是一个人,叫了一桌子的菜。然后,也就只叫了小豫一个人在里头。两个人在里头什么都不做,他喝他的酒,而她每次来,也就弹琴唱着来来回回几首的调子。

有一天晚上,当小豫唱完一个曲子后,她停了手。“怎么了?”

“算算…你来几天了?七天,还是八天?”小豫放下手中的琴,坐在凌勇的对面。

“九天。来这里是第六天。”凌勇简单的回答。他其实也不知道自己这六天晚上在狮子楼干嘛?说花钱,这六天花的钱才不到自己顺手牵羊摸出来的小部分;说闷?真的闷的话应该是去对面的青楼而不是这里。

“还是因为这里有什么东西,让你留念?”小豫倒了酒,还是看着他。

过了很久,凌勇才搔骚脑袋。“食物很好,酒不错。如果还要再加的话……就是你了。”

“我?”

“或许是你的关系,让我想到自己以后的日子。我……我不知道要怎么跟你说,但是我总觉得这里就好像为我漂泊的一生打上休止符。我……我先走了。”凌勇也不知道要怎么说,在小豫还没反应回来的时候立刻逃离现场。

回到客栈,他上气不接下气的把所有的事情都说给虬髯胡听。一听完凌勇歪七扭八的话,虬髯胡哈哈大笑起来,右手在他背上狠狠一拍。“好小子,我就说你怎么这次拿那么多,原来就为了一个女人?小子,你是不是看上那个女人了?”

“你说小豫?不会吧?你说我喜欢上她?胡子,你别开玩笑了。”

“哦,那你干嘛每天晚上跑去狮子楼?你那天第一次去看到那个女的整个人失魂落魄不说,我这个身经百战的老人家都闻得到有爱情的滋味在哦。”虬髯胡搔骚自己的大胡子,似笑非笑的看着凌勇。“就算是又怎么样?”

“先说在前头,你喜欢人家人家未必爱你,而且歌女的嘴巴靠不住。你小心还没把秦桧杀了反而给他抓去凌迟处死,那就得不偿失了。”

“我会小心点。秦桧那个家伙怎么样?”凌勇不想再聊那个话题,立刻把话题拉回正常的范围。虬髯胡微微扬眉。“不需要等那么久了。下个月初二正好是主和派其中一个重要成员家里嫁女儿,他肯定会去。”

“在那天晚上下手,一刀捅死那个家伙。”凌勇的眼中闪过一道寒光。

“得手后,长亭相见。”虬髯胡说道。

还有八天的时间,要准备和调整自己的状态,八天已经足够。凌勇很明白自己的状况,现在是杀秦桧为第一,什么儿女私情、家乡思念都得放在一旁。他这几天都没去狮子楼,为的就是不要让自己的心绪混乱。

狮子楼。“小豫,今天那个豪客没有来呢。”楼下的刘掌柜看到大金主没来,一脸疑惑的问着小豫。

“我也不知道。对了…刘掌柜,我想…下个月十五就离开这里。”小豫鼓起勇气提出了自己的要求。

“为什么?你不是在这里待得好好的?你可别忘了,除非有人把你赎出去、或者你自己已经存到赎身钱,不然你别想走出这狮子楼。”刘掌柜咄咄逼人的看着小豫,对他来说小豫可是摇钱树一棵,怎么能够放过?

“她的赎身钱多少?我出了。”冷不防,一个声音从门口传来。那个声音让两个人都转头去看。小豫一眼就认出那个大胡子就是和凌勇在一起的男人。

“客官,要赎我们的掌店宝贝可是要很高的赎金呢。没有个几千两可是不行的……”刘掌柜还没说完,虬髯胡把手上的包裹轻轻一放。“三个金元宝,够了吧?”

在虬髯胡一脸要吃人的表情下,刘掌柜立刻收了钱,满脸陪笑的去柜台内拿出了一卷纸轴。“这是你的卖身契吧?检查一下。”在小豫确定无误后,虬髯胡立刻三下两下把卖身契撕了。“和那个金主一样,还有掌柜的,你可别给我知道你做了什么把戏。像是留了副本还是什么来着,被我虬髯胡知道的话,老子包管你这狮子楼明天立马消失在大街上。”

掌柜给虬髯胡这么一吓,立刻吩咐厨房立刻开炉。自己急忙往柜台下翻找出另一份小豫的卖身契,快手快脚的撕掉了。犯不得和大金主过不去,不过就一个歌女,而且卖身钱都拿回本了,就算了。这是刘掌柜这么想的。

二楼隔间。“谢谢你…”小豫还没说完就给虬髯客打断。“赎你出来不是我的意思,是凌勇的意思。就是那个每天包下你场子听你唱来来回回那几首曲子的傻小子。”

“凌勇?好特别的名字。他最近怎么都不来?”小豫问道。这时候隔间的门被打开了。“我不就来了吗?”

“死小子,你来啦。去哪里啦?”虬髯胡看到凌勇手上的包裹,纳闷的问道。

“给嫂子采购点礼物所以迟了。”凌勇把包裹交给虬髯胡,自己找了张椅子坐下。虬髯胡打开包裹,里头满满的都是金银首饰财宝等。“这太多了吧?而且,你自己不要吗?”

“死胡子,你五年没回家了,好好回家当个大财主不好哦?我只想隐居山林,无忧无虑就好了。”凌勇说着说着看到小豫,不知怎么的,下面的话全都卡在里头。“谢谢你把我赎出来。”

听到她这么说,凌勇苦笑着摇摇头。“我只是…我只是不想让我这辈子有什么遗憾吧。而且,这是我离开这里之前必须要做的最后第二件事情。”

“你要走了?”小豫惊讶的说道。“嗯。明天晚上,大胡子回他老家,我也要回去我的家乡。对了,你的家人在那?”

“我没有家人。我是给人拐带进来的。”小豫的语气有些悲哀。

“既然如此,你就去投靠大胡子吧。大胡子,你不是说还少个女儿?这里就有个现成的,认了她吧。”凌勇突发奇想,直接看着虬髯胡说道。而虬髯胡听到凌勇这么说,立刻满口答应下来。“哎呀哎呀,想不到走一趟京城竟然还会认到一个女儿。”

“那,敬虬髯胡认女儿,干杯!”凌勇开心的举起酒杯,虬髯胡和小豫也一起举杯。谈笑中,小豫拿起琴,调了调调子。“凌大哥,你明天就和我们分道扬镳了。我就为你弹这一首曲子当成为你饯行。”说完,手指微微一弹一拨,唱起了《雨霖铃》。

寒蝉凄切,对长亭晚,骤雨初歇。都门帐饮无绪,留恋处、兰舟催发。执手相看泪眼,竟无语凝噎。念去去千里烟波,暮霭沉沉楚天阔。

多情自古伤离别。更那堪、冷落清秋节。今宵酒醒何处?杨柳岸、晓风残月。此去经年,应是良辰好景虚设。便纵有千种风情,更与何人说?

一曲弹尽,两个大男人叫好声不断。小豫放下琴,也和他们一起喝着酒,吃着小菜。这或许是她有生之年,第一次和所谓的“亲人”一起度过的夜晚吧。

夜深了。小豫和虬髯胡都喝得醉醺醺的。虬髯胡喝掉了几大坛的高粱,小豫酒量不佳,早就醉倒了。整个房间中,只剩下凌勇一个人。他从怀中掏出一封封好的信放在桌上,纵然还有留恋,此刻,也应该都要忘记了。

此刻的大街,有两部马车正在街上慢慢的行走。随行的几个卫兵们都蒙打呵欠,企图掩饰自己的疲惫。灯笼中微弱的灯光勉强照耀着青石路面。凌勇一个人躲在暗巷中,手掌上的汗水几乎浸湿了匕首的裹柄布。

越来越靠近,越来越靠近…等到第一部马车经过的瞬间,凌勇动了。卫兵们被凌勇突然的出现吓了一大跳,愣了一下。此刻的他迅速伸出右手一刺,贯入马车内部!就在他以为得手的时候,第二部马车突然冒出一个声音:“给我拿下!”

很熟悉的声音。是秦桧那个家伙!凌勇一听就知道不妙,自己刺的肯定是替死鬼!他来不及想那么多,立刻拔出刀子往上一跃,奔向后头的第二台车子。那一声喝令在寂静的街道上不算响亮,但可以让人察觉。就在凌勇冲到第二台车子的刹那,四面八方顿时冒出数十个守卫!用脑袋都能想到,埋伏!

凌勇看到这里,信手一扬抛出手上的匕首往秦桧那儿投去,或许是急躁过头,匕首没有如凌勇所料刺在秦桧身上,而是钉在了马车上。而卫兵和守卫们都迅速包围了车子,他迅速跃下,顺手夺过一个卫兵手上的长枪。

“反正被抓也是死,倒不如现在痛快的死去,还比较适合我。岳爷爷你在天之灵,保佑我吧。”凌勇心中默念着。而躲在一群侍卫后头的秦桧已经下令。“杀了他!”

“是谁杀谁都不知道呢!”凌勇说着,手上的长枪迅速刺入面前其中一个卫兵的胸口,他竭尽全力豁出去,一阵冲杀后,他的身上已经挂了不少彩,而没有卫兵敢靠近他。“怎么啦?不敢过来吗?秦贼,你有种就出来让我捅你两个口子!”

“你们在干嘛!给我上!杀了他!”秦桧指示着围绕在身旁的卫兵们去拦下凌勇,在忙乱中传达旨意调动整个城守队来围剿凌勇。凌勇绝对想不到才短短的一会,卫兵们就把自己围了个密不透风。他把手上的长枪抛出,自己则欺近其中一个士兵身旁夺下他的大刀又是一阵杀戮。但是人实在太多,加上伤口流血太多削减了他的体力,让他根本没有办法靠近秦桧的车子。

快耗尽力气了吧?看起来,这次真的要死了。凌勇心里想着,他回头看了看狮子楼的方向,手上的刀握得更紧了。这时候,他的脑中闪过许多的画面,突然,他怒吼一声直接拖刀冲了上去!站在他面前的卫兵们来不及反应都被砍倒在地,与此同时,八根长枪迅速刺入凌勇的后背,他挥刀砍短枪柄,又手起刀落砍掉了一个卫兵的头颅。

此刻,已经没人敢靠近凌勇。深夜的风,越来越冷了。这是凌勇第一次感觉到深夜的风。

“靖康耻,犹未雪;臣子憾,何时灭。
驾长车,踏破贺兰山缺。
壮志饥餐胡虏肉,笑谈渴饮匈奴血。
待从头、收拾旧河山,朝天阙……”

哼唱着自己偶像的词,凌勇感觉到风越来越冷了。家乡的风,还比较温暖呢。眼皮,好重啊……

*~ *~ *~

当虬髯胡和小豫酒醒时,看到凌勇的绝命书赶到现场时,凌勇的头颅已经挂在城墙上。虬髯胡先送小豫出城,自己则在深夜把凌勇的头颅取下。随后,启程赶回虬髯胡的老家。

数年后,秦桧病卧床榻,由于重病而卒。岳飞生前的罪名由宋孝宗平凡昭雪。追封鄂王,谥武穆,忠武。

虬髯胡回到老家,厚葬了凌勇,隐姓埋名于人群中。数年后成为一方商贾。小豫则终身不嫁,孤独终老。

秦桧死后三个月。虬髯胡登上山头到凌勇的坟前去。“他死了。你应该要高兴的。如果,你还活着。”他喃喃的说道。或许那天凌勇就是要自己回家,所以才一个人去的吧。虬髯胡一直都觉得自己欠他太多了。

风,依然还是刮着。似乎在述说着,一个侠客的故事……